城市公墓与乡村公墓

发布时间:2024-12-08  浏览量:

    在“墓园”前加上“城市”和“公共”两个词汇的限定表明了城市公墓是在城市建设用地内供市民寄存遗体或骨灰的场所,作为城市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汇聚着城市的民俗文化、地域特点等。

                       杭州公墓,径山竹茶园,如意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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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地理区域划分为城镇和乡村。乡村指城镇以外且以聚居形式存在的,人口稀少但大多联系紧密的群体。按照农业农村部相关政策所述,乡村又分为集镇和农村。一般而言,农村特指从事农业生产且将其当做主要经济支柱的地区,而只要不属于城市范围内的区域都可称为乡村。如我国百强县苏州常熟,其下辖许多乡村以从事服装产业为主,收入来源并非主要来自农业,乡村和农村虽意思相近但前者包含后者,其内涵更广,此为本文使用“乡村公墓”而非“农村公墓”的原因。

    城市公墓一般具有一定的规律性,而乡村墓地多为村民根据当地风俗和经济状况等复杂因素自发建设,目前我国乡村较少有集中规划设计,多在山林、耕地、农田间依据风水堪舆安置,墓碑形制各不相同,且大多不具备相应仪式、景观功能空间。由于缺少相应的护土措施,更易造成水土流失和塌陷,破坏生态环境。所以乡村墓地目前大多自由散落、相对于城市公墓而言不成系统,在新建乡村公墓时需考虑“迁坟”等既有散墓安置问题,且乡村公墓规模较小,一般而言,乡镇人口在1万以内,公益性公墓占地面积不超过5亩;人口在1一5万区间内,占地面积不超过15亩。

    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耕地、林地……等区域内均不得建设公墓。”乡村内本就耕林地居多,还应综合考虑所在村落在政策宏图背景下的发展走向、其他建设用地等复杂要素,哪怕选出不涉及上述禁区之地,或许也不符合乡村中土地利用与林地保护总体规划。同时,据笔者走访调研、与村委会沟通发现部分村落内可建公墓用地仅一处,且该区域已充满许多不规则、形态各异、村民自发建设的墓位,由于思想观念保守等原因,逝者家属往往不配合移动已有墓位、甚至阻碍公墓建设。所以在政府部门要求于该村内建设公墓之时,常需要在初期规划布局中考虑保留已有不规则墓位的基础上开展公墓建设,这点与城市公墓从空地基础上开展建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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